標題:技嘉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18-06-11
股票代號:2376
發言時間:2018-06-11 18:12:4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法人董事代表:劉明雄/法人董事代表:柯聰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法人董事代表:劉明雄: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柯聰源: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
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民國107年6月11日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