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訂定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股票代號:1617
發言時間:2024-07-01 14:28:47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0.3元計47,339,35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30
5.最後過戶日:113/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0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113/07/09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113/07/11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113/08/05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113/08/28
2.現金股利於民國113年8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以匯款或掛號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7月31日下午五時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
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7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
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