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5905
發言時間:2024-06-25 17:33:5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嘉村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宗熹
董事詠瑞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曉光
獨立董事鄭舜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贊成權數:138,842,420;反對權數:359,515;
無效權數:0;棄權/未投票權數:2,365,977;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1,567,912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