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730
發言時間:2024-06-13 16:20: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蔡心心
董事:王佳郁(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蔡心心/帝凱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蔡心心/心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蔡心心/優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蔡心心/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蔡心心/泉盈餐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蔡心心/咖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王佳郁(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優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王佳郁(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王佳郁(十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帝凱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