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2405
發言時間:2024-06-07 16:39:5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余麗娜
董 事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瑋勳
董 事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依達
董 事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怡岑
獨立董事 王佑生
獨立董事 鄭 穎
獨立董事 林澤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