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十四屆董事
(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1312
發言時間:2024-06-07 11:01:0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周鉦凱/法人董事代表人
吳忠信/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