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牧東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暨數位股東提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案
日期:2024-06-01
股票代號:4950
發言時間:2024-06-01 00:00:0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國巨全球有限公司、宋南杏、馮文津、方政武
相對人:楊錦龍、許聖文、胡朝惟、王俊傑、洪玉茹、高木山、陳宗逸、
許吟竹、張淑華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053016495552996
4.事實發生日:113/05/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13/05/29股東會決議程序、方法及內容之合法性
6.處理過程:
113年5月29日由楊錦龍、孫蓮芳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召開牧東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於當日開會時已有股東反應該決議程序
、方法及內容之合法性容有疑慮,且本公司亦接獲有股東已提出相關法律
訴訟,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公司重申該次股臨會決議程序、方法及內容合法性應循司法處理,最終應
有司法判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