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合庫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
寶通大樓都市更新案通過預算
(補充說明更新前總權利價值及權值比例)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4-05-31 18:18:4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480、480-2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5/27~113/5/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800㎡(約544.5坪),每坪價格新臺幣約8,700,000元
交易總金額:更新前總權利價值新臺幣4,737,15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無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NA。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關係:NA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權值比例93.4006%
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新臺幣4,424,526,523元
,更新後可分配權利價值新臺幣8,092,478,639元。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新臺幣4,221,100,016元。
更新後可分配權利價值新臺幣8,046,441,568元。
3.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新臺幣
4,210,928,691元,更新後可分配權利價值新臺幣7,993,406,51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宗庭、曾綉芬。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奕壬。
3.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譯之、張宏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歐亞:(110)高估120、(107)高估111
宏大:(104)北估216
戴維斯:(103)北估209、(96)北估107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