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3005
發言時間:2024-05-29 15:00:5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黃明漢
董事:苗華斌(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林坤銘
獨立董事:張嘉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