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6202
發言時間:2024-05-29 14:32:4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 許瑞婷
(2)獨立董事 李佩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6,112,090權
贊成權:132,730,867,占表決權數97.51%
反對:309,474權,占表決權數0.22%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3,071,749權,占表決權數2.25%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