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柏騰科技 代子公司浙江柏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與上海明岐鋁業
有限公司對浙0523民初7438號及浙0523民初7441號訴訟達成和解
日期:2019-01-22
股票代號:3518
發言時間:2019-01-22 16:27:1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本訴原告:浙江柏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本訴被告:上海明岐鋁業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安吉縣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浙0523民初7438號及浙0523民初7441號
4.事實發生日:106/11/21~108/01/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浙江柏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浙江柏騰公司)為追討上海明岐鋁業有限公司
公司 (下稱「明岐公司」)前積欠之貨款,於106年11月向安吉縣人民法院提起貨
款清償訴訟,請求明岐公司清償應付貨款人民幣9,498,092.80元並給付逾期利息。
(2)上海明岐公司以品質爭議為由對上述案件,於107年11月向安吉縣人民法院提起
反訴,請求浙江柏騰公司賠償其損失人民幣14,968,664.44元。
6.處理過程: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浙江省安吉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就浙0523民
初7438號及浙0523民初7441號一併調解,達成協議如下:一、原告(反訴被告)
、被告(反訴原告)雙方確認放棄各自全部訴訟請求,今後不再向對方主張任何
權利;二、雙方就浙0523民初7438號及浙0523民初7441號之間的全部事項一併了
結,無其他爭議。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經浙江省安吉縣人民法院予以確
認。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浙江柏騰公司對明岐公司所積欠之貨款已提列全額備抵壞帳準備,故本件訴訟案結果
對浙江柏騰公司之財務及損益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