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5299
發言時間:2024-05-27 16:56:5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啟隆
(2)董事:吳嘉連
(3)董事: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耀論
(4)董事: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吳憲忠
(5)獨立董事:梁基岩
(6)獨立董事:陳雅貞
(7)獨立董事:詹益仁
(8)獨立董事:李志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董事因業務上需要,有兼營與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類似或相同者,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下,擬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
代表人有關公司法第209條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情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30,672,211權,占出席表決權數99.87%;反對權數22,158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16,357權,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憲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競碩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之董事暨監事
(2)史慕斯汽車配件(青島)有限公司董事、史慕斯汽車配件(青島)有限公司法人
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市閔行區金都路5077號12層
(2)青島市黃島區紅石崖街道團結路中德生態園27號線南側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文化活動服務
(2)ABS剎車系統零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