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
限制。
股票代號:4121
發言時間:2024-05-24 13:42: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清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案決結果
贊成 42,908,122權
反對 64,099權
棄權 1,289,461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