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762
發言時間:2024-05-20 19:25:4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魏鴻文
(2)獨立董事:丁毓麟(Ting, Juk Ling)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魏鴻文
愛派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丁毓麟(Ting, Juk Ling)
全世通有限公司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9,610,305權
(2)贊成權數 18,645,716權,佔表決權總數 95.08%
(3)反對權數 14,294權,佔表決權總數 0.07%
(4)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5)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950,295權,佔表決權總數 4.84%
(6)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之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