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証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應公告
申報事項
股票代號:2106
發言時間:2024-05-09 16:32:4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建大橡膠越南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59,2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59,2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3,27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PT KENDA RUBBER INDONESIA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95,2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95,2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1,28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American Kenda Rubber Ind.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79,8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79,8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3,9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Americana Development, Inc.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1,9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1,9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7,96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KENDA EUROPE A/S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56,21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56,21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17,04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STARCO GmbH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1,9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1,9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資金需求
(1)公司名稱:建大橡膠(天津)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總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100%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29,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1,8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1,8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提報董事會延續前次的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421,1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61,94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完成該背書保證事項債務之清償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完成該背書保證事項債務之清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658,73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721,34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7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0.9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