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光環 代光環子公司-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合併案
日期:2019-01-15
股票代號:3234
發言時間:2019-01-15 17:54:02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8/1/1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代光環子公司-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案
鎵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以下簡稱鎵聯通)
易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以下簡稱易聯通)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易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鎵聯通及易聯通均為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環)之子公司,
由光環持有易聯通百分之六十股份,並由易聯通持有鎵聯通百分之百股份
。為整合資源,雙方爰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及公司法等相關法令進行吸收
合併。屬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合併性質為組織重組,故不會對股東權
益產生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
集團組織重組(簡化投資架構)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簡化投資架構以整合資源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同一集團之組織重組,故無重大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以民國107年12月31日消滅公司(易聯通)之淨資產價值新台幣23,868,619
元擬制設算發行新股股數2,386,861股,約當以每1股消滅公司(易聯通)之股
份換發存續公司(鎵聯通)記名式普通股0.4773722股之換股比例,惟實際換
股比例於合併基準日依前述原則授權董事長調整訂定之。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蔡佳瑜會計師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540號
15.預定完成日程:
目前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08年2月15日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易聯通)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存續公司(鎵聯通)
概括承受。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存續公司(鎵聯通)主要營業項目為氮化鎵磊晶片及晶粒設計、製造、加工及買賣。
消滅公司(易聯通)主要營業項目為氮化鎵磊晶片及晶粒設計、製造、加工及買賣。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若合併基準日有需調整情事,則授權予雙方公司董事長協商議定之。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