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收到3%小股東楊錦龍、孫蓮芳來函,向台北市商業
處要求依公司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以召集人名義召開113年
股東臨時會事宜,謹依法先行公告,如有必要將再行補充公告。
股票代號:4950
發言時間:2024-04-10 19:04:50
說明:
1.接獲召集權人通知日期:113/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校友會館(台北市濟南一路2-1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討論解除現任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6席及獨立董事3席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其它案例及法令修正程序正在進行中,本公司正在與
相關主管機關釐清此一召集之法令適用及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