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上櫃有價證券繼續停止交易,另新增停止交易
之事由
股票代號:4712
發言時間:2024-04-08 17:33:54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4/08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之有價證券因有櫃買中心
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因第1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
證券後二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規定自113/02/15停止買賣在案。
現今另核有買賣有價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21款「其有價證券經依第12條第5項
第2款規定處置後,逾三年其原因仍未消滅者。」故本次新增停止交易方法之事由。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繼續停止交易
另新增停止交易之事由。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3/04/10
5.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3年03月20日取得櫃買中心減資核准函(證櫃監字
第11300009121號),並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中,以期向櫃買中心申
請取消停止交易事由。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