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經董事會通過致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股票代號:6605
發言時間:2024-03-14 17:1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Maxzone Vehicle Lighting Cor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00,56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5,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帝寶交通器材(丹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00,56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帝寶交通器材(昆山)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00,56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寧波帝寶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00,56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55,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4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