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向非關係人處分四戶「京城」案店面。
股票代號:2524
發言時間:2018-12-27 13:51: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本公司「京城」案四戶店面,
分別為高雄市鼓山區南屏路843、845、847號及神農路91號等門牌號之土地及建築物。
2.事實發生日:107/12/27~107/1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南屏路847號(S1),成交金額新台幣109,540仟元(含車位一個),面積110.42坪,每坪售價
約新台幣992仟元。
南屏路845號(S2),成交金額新台幣95,860仟元(含車位一個),面積96.27坪,每坪售價約
新台幣996仟元。
南屏路843號(S3),成交金額新台幣91,070仟元(含車位一個),面積91.31坪,每坪售價約
新台幣997仟元。
神農路91號(S5),成交金額新台幣288,050仟元(含車位一個),面積259.14坪,每坪售價
約新台幣1,112仟元。
以上總銷售總金額新台幣584,520仟元(含車位四個),面積共計557.14坪,每坪售價約新
台幣1,04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樂施達有限公司,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尚待估算中。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簽約付款新台幣10,000仟元,
108年3月20日用印付款新台幣100,020仟元,
其餘尾款於交屋前繳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為議價,決策單位為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元一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南屏路847號(S1),共計110.42坪,估價金額新台幣95,250仟元(含車位一個)。
南屏路845號(S2),共計96.27坪,估價金額新台幣83,370仟元(含車位一個)。
南屏路843號(S3),共計91.31坪,估價金額新台幣79,200仟元(含車位一個)。
神農路91號(S5),共計259.14坪,估價金額新台幣252,830仟元(含車位一個)。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俊元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書字號:(96)高市估字第055號、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字號:(94)台內估字第19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入帳業績及獲利。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