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奧斯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期:2018-12-27
股票代號:8080
發言時間:2018-12-27 00:12:4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陸仟萬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陸仟萬股為上限私募普通股,私募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
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
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增加新營運項目,充實營運資金或為策略聯盟發展相關
事務使用,以強化公司新增事業營運所需技術、業務,提高公司競爭力,創造營收增加
股東權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新事業快速發展而需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市場狀況及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依當時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配合訂定
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本次私募價格暫依當時股價、依法規規定定價(本私募價格如低於面額時,其差額將減
少股東權益。若因董事會定價日之市場價格低於面額,故私募價格低於面額應屬合理,
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法令規定者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
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