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股票代號:2438
發言時間:2024-02-02 15:55: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2/0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提供背書保證公司:勁耘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本公司銀行貸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3,477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本公司銀行貸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提供背書保證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孫公司
嵩達光電科技(股)公司與銘旺科技(股)公司為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銘旺科技(股)公司銀行貸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58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2,68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不適用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40,516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0,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85.10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勁耘科技原於112/9/27董事會決議為本公司銀行貸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5億元,茲因本公司部分貸款額度0.5億元受限於借款用途而無法動用,
故勁耘科技經113/2/2董事會決議調降為本公司本貸款案之背書保證額度,
由2.5億元調降至2億元。
2.勁耘科技於112/12/30向銘旺科技取得嵩達光電53.31%股權,成為嵩達
光電之母公司,故嵩達光電原為銘旺科技提供背書保證之限額將因情事變更
而調降至19,581仟元(即112年度嵩達光電向銘旺科技之進貨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