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股票代號:2897
發言時間:2024-01-10 13:06: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09
2.違規情形:投資本行新任獨立董事擔任其他公司獨立董事所發行股票之情事
,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規定及「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
及限額規定」第5點之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改善,並強化董事宣導及優化改善建檔之即時性。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裁罰案目前僅公告於金管會網站,本公司尚未收到金管會裁罰
之書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