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6798
公司名稱:展逸
發言時間:2023-12-19 20:33: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12/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3)董事: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克群
(4)董事: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陳彥璟
(6)獨立董事:劉建成
(7)獨立董事:林蓓茹
(8)獨立董事:呂宛蓁
(9)獨立董事:陳啟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正紅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存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3)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4)董事: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克群
星達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達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米斯特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鍇睿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格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逸啟飛運動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5)董事: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藝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表演工作坊文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董事:陳彥璟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獨立董事:劉建成
樂智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執行長
鴻淵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8)獨立董事:林蓓茹
巨思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傳播長
影響力品牌學院學務中心顧問
(9)獨立董事:呂宛蓁
國立臺灣大學教授
(10)獨立董事:陳啟桐
律果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灣科技專利商標事務所主持律師/專利師
律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12/19 ~ 115/12/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12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4,539,703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14,534,60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53,181權)
表決權總數 99.96%,反對權數:5,00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5,000權)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0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00權)
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3)董事:陳彥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銘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2)董事:展逸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金立人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
(3)董事:陳彥璟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1027號1803-180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企業形象策劃、
市場營銷策劃;信息資訊服務;體育賽事策劃;體育競賽組織;
組織體育表演活動;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展逸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200萬美元/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