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金鑛連鎖企業(股)有限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更正事實發生日)
股票代號:4930
發言時間:2023-12-13 16:50:4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仁德區永德路25之1號之部分不動產
2.事實發生日:112/12/13~112/12/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339坪
交易總金額:每月新台幣98,31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新台幣5,361,51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運營管理需要,原址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依租賃合約付款
(3)租期:113/01/01~117/12/31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之評估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韋儒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2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2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