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股票代號:4155
發言時間:2023-09-26 18:07: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9/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長青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62.24%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0,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不適用
(1)公司名稱:普元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59.71%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0,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不適用
(1)公司名稱:RMD Mediaids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銷貨客戶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0,2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99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60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0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新增逾期帳款超過三個月,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問答集」第37題規定,本公司已採取法律行動,並經董事會決議屬業務往來之
資金貸與性質。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第一筆:本票
第二筆:本票
第三筆:無
(2)價值(仟元):25,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9,79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9,547
5.計息方式:
自借款日起算,年利率約2.15%。
6.還款之:
(1)條件:
第一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該子公司之股權,
其所動用資金貸與金額將以由買方償還為買賣條件,董事會通過展延至112年
12月31日償還。
第二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三筆: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商業仲裁。
(2)日期:
第一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董事會通過展延至112年
12月31日償還。
第二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三筆: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商業仲裁。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3,60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