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基準日事宜
股票代號:6228
發言時間:2023-08-07 18:14:4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減資基準日:112/08/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12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21,223,141股,
及私募股票計普通股23,776,859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共計新台幣
450,00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223,699,500元,消除普通股股票22,369,950股,(含上櫃
普通股10,550,233股及私募普通股11,819,717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
用以彌補虧損提高淨值,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
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9.711%(每仟股減少497.11股,每仟股
換發502.89股)。
四、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22,630,050股(含上櫃普通股
10,672,908股及私募普通股11,957,142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
新台幣226,300,500元。
五、本次減資消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97.1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
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者,依面額改發放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股票換發日程:
(一)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12年9月27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止。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0月1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2年10月2日起至112年10月6日止。
(四)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10月6日。
(五)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民國112年10月11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
終止上櫃。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舊股票換發(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股東應持舊股票、股務代理機構
印製之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過戶轉讓相關文件等,至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換發。
(三)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
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2/10/0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2/10/11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0,672,90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7.16%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2年5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乙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12年7月31日證櫃監字第1120007452號函核准在案。
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計劃書未來內容如需修訂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