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修正事實發生日)
股票代號:6725
公司名稱:矽科宏晟
發言時間:2023-07-25 18:48:5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98,06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8,699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9,7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1,086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合約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30,11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9,78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86.5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4)背書保證之限額1,698,069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168,699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0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489,785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321,086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68,699仟元。
(4)項目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2,830,115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5)本次新增對子公司之承攬工程保證321,086仟元,尚無超限情形。
(6)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七條第二項規範修正
原公告事實發生日111年8月16日為1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