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海外第三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完成訂價
股票代號:2376
發言時間:2023-07-21 00:04: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20
2.公司名稱: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度海外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完成訂價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48044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公告事項:
一、海外公司債發行總額、債券每張金額、發行價格及預定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總額:美金300,000,000元
債券每張面額:美金200,000元或為美金200,000元的整數倍數
發行價格:依面額100%發行
預定發行日期:112年7月27日
二、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三、海外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債券除已被提前贖回、買回並註銷或行
使轉換權外,發行公司應於到期日,按本債券面額加計
年利率1.00% (按半年計算)之收益率,以美金將本債券
贖回。
到期日:117年7月27日。
四、轉換辦法及重要約定事項:
(1)發行公司名稱: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技嘉」或「發行公司」或「本公司」)。
(2)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a) 除本債券被提前贖回、買回並註銷或轉換外,債券持有人
得分別於本債券發行屆滿三年當日,要求發行公司依本債
券面額加計年利率為1.00%之利息補償金,且以每半年為計
算基礎所得之金額(以下簡稱「提前贖回金額」),將
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實際利息補償金年利率將由發行
公司與主辦承銷商於訂價日依據當時市場狀況共同決定之。
(b) 若技嘉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債券持有人得
要求發行公司依提前贖回金額,將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c) 若發行公司發生本債券受託契約(以下簡稱「受託契約」)
所定義之控制權變動情事時,債券持有人得要求發行公司
依提前贖回金額將本債券全部或部分贖回。
(d) 債券持有人行使前述賣回權,及發行公司受理債券持有人
之賣回請求,應依據受託契約所訂賣回程序為之,發行公
司將於受託契約所訂之付款日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債。
提前贖回金額將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並以該新臺幣金
額按賣回當時匯率(參考上午十一時Taipei Forex Inc.所顯
示之定盤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3)發行公司之提前贖回權:
發行公司於下列情況,得提前贖回本公司債:
(a) 於本債券發行之日起屆滿3年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如發行
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依當時匯率換
算為美元),連續30個營業日中有20個交易日(如遇除權或
除息者,於除權或除息交易日至除權或除息基準日之間,
採用之收盤價格,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前之價格)達提前
贖回金額(定義於後)乘以當時轉換價格(以固定匯率換算為
美元)再除以本債券面額後所得之總數130%時,發行公司得
以提前贖回金額贖回全部或部份本債券。
(b) 百分之九十以上之本債券已被贖回、經債券持有人行使
轉換權、買回並註銷時,發行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將尚
流通在外之本債券全部贖回。
(c) 因中華民國稅務法令變更,致使發行公司於發行日後因
本債券而稅務負擔增加或必須支付額外之利息費用或增加
成本時,發行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提前將本債券全部贖
回。倘債券持有人不參與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不得請求發
行公司負擔額外之稅賦或費用。
「提前贖回金額」係指公司依本債券面額加計年利率1.00%
之利息補償金,且以每半年為計算基礎所得之金額。
提前贖回金額將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臺幣,並以該新臺幣
金額按贖回當時匯率(參考上午十一時Taipei Forex Inc.
所顯示之定盤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4)轉換規定:
(a) 轉換標的
技嘉新發行之普通股(以下簡稱「普通股」)。
(b) 轉換程序
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檢附轉換通
知書及其他依中華民國法令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證明後,經
由中華民國境外之轉換代理人向發行公司提出轉換申請。
依目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發行公司之債券持有人申請將
本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時,發行公司應於受理轉換請求日後
五個營業日內,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
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普通股予行使轉換權之債券持有人;如
本債券持有人未開立集保帳戶,則發行公司將待本債券持
有人開立集保帳戶後,再進行交付普通股之相關程序。前
述有關中華民國轉換之法令如有變更時,應依修訂後之法
令辦理。
發行公司每季應至少一次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辦理增加實
收資本額之變更登記。前述有關中華民國轉換之法令如有
變更時,應依修訂後之法令辦理。
前項所稱之營業日係指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之日。
(c) 轉換期間
除提前將本債券贖回或買回或停止轉換期間(定義如下)
外,債券持有人得於本債券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不
含發行日),至到期日前10日止,依相關法令及受託契約
之規定,隨時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之
普通股。
前述停止轉換期間係指:
(i) 依中華民國法律停止過戶之期間,包括於技嘉股東常
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
(ii) 若技嘉辦理無償配股、現金股息或現金增資時,自技
嘉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
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iii) 如技嘉辦理減資者,自技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
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iv) 如技嘉辦理變更面額者,自技嘉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
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v) 其他依中華民國法令或台灣證券交易所
規定之停止過戶期間。
前項(iv)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
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技嘉並應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
告停止轉換期間。
前述有關停止過戶期間之法令如有變更時,應依修訂法令後辦理。
(d)轉換價格
本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75元。
(轉換價格所用之固定匯率為美金:新台幣=1: 31.095)。
(e)轉換普通股股數
轉換時,以本債券發行面額乘以固定匯率,再除以轉換日
當時的每股轉換價格,計算出可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
股數。如有不足一股時,其餘數將以美金現金支付,計算
至美金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f)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公司債發行後,若發行公司有股權稀釋或其他受託契約
規定之相類似情形時,轉換價格應依據市場反稀釋慣例調
整之。相關價格調整應按本公司債公開說明書及/或受託
契約之規定及公式定之。
(5)準據法:
本債券之發行、管理及相關手續係以美國紐約州法為準據
法。惟本債券發行之核准及轉換權利之行使係根據中華民
國相關法令辦理,並受中華民國法令之限制。
(6)承銷機構及其他有關機構名單:
國外主辦承銷商:UBS AG Hong Kong Branch
國內送件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人: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代理還本付息及轉換機構: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
五、發行及交易地點:新加坡交易所。
六、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七、資金運用計劃:支應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
八、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次所發行之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若全部按發行後轉
換價格轉換為普通股,如全數轉換,則原股東股權之稀
釋比率約為3.766%,其對原股東股權稀釋比例效果尚屬有限。
其他重大消息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致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德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2年7月12日至112年10月11日。
股票代號:3466
發言時間:2023-07-21 07:00:03
主旨: 本公司名稱由「斐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 「斐成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3313
發言時間:2023-07-21 07:00:0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雲嘉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3191
發言時間:2023-07-21 07:00:0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富華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2年7月19日至112年10月18日。
股票代號:3056
發言時間:2023-07-21 07:00:0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精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2年6月14日至
112年9月13日。
股票代號:3049
發言時間:2023-07-21 07:00:03
主旨: 代孫公司合作金庫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3-07-20 19:48:16
主旨: 代孫公司合作金庫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任主辦會計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3-07-20 19:47:55
主旨: 代孫公司合作金庫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選(委)任
董事長兼總經理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3-07-20 19:47:12
主旨: 代孫公司合作金庫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第一屆
董事及監察人名單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3-07-20 19:46:52
主旨: 代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非簽證會計
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3-07-20 19: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