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股票代號:4971
發言時間:2023-07-10 16:36:18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7/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2023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配發現金
股利每股2.0元,現金股利總額共計新台幣73,486,486元,以本公
司2023年2月28日流通在外股數36,768,443股扣除已收回尚未註銷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5,200股後為36,743,243股計算,期間因發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2,500股,致可參與權利分派之流通在外普通股
股數為36,785,743股(截至2023年7月10日止股數),故配息率調整
為每股新台幣1.9976893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7/27
5.最後過戶日:112/07/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02
8.除權(息)基準日:112/08/02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NA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NA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NA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10/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依據英屬開曼群島法律組織設立之公司,由於本公司於合併換股時80%
以上之股份係由IET-US原股東所持有,根據美國聯邦所得稅之規定,本公司仍被視
為美國公司,因此本公司應依據美國聯邦所得稅原則計算之所得申報美國聯邦稅,
故分派股利予非美國籍股東時,須扣繳30%之美國聯邦所得稅,即股利自控股公司
匯出時,本公司應先代扣繳非美國籍投資人稅款;應扣繳的稅率依投資人的國籍及
申報抵扣的程序有所不同,最高應扣繳之稅率可達30%。
(2)本公司現金股利擬訂於2023年10月2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發放,如因特殊
因素需調整發放日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匯費及郵資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