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本公司110年11月至112年5月資金貸與公告資訊
股票代號:6166
發言時間:2023-07-06 16:23: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06
2.公司名稱: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以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自110年11月至112年5月之「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及其備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凌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110年11月至111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008,712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008,712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70%=NTD3,008,712仟元
111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094,30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094,30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70%=NTD3,094,309仟元
111年4月至6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172,5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172,58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70%=NTD3,172,584仟元
111年7月至9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452,00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452,005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70%=NTD3,452,005仟元
111年10月至112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658,78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658,78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70%=NTD3,658,789仟元
112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905,05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905,05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70%=NTD3,905,054仟元
112年4月至5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637,61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637,61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96,598*70%=NTD3,637,619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凌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110年11月至111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29,81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719,26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10%=NTD429,81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40%=NTD1,719,264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42,0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768,176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10%=NTD442,0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40%=NTD1,768,176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4月至6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53,22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812,905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10%=NTD453,22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40%=NTD1,812,905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7月至9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93,1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972,57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10%=NTD493,1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40%=NTD1,972,574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10月至112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22,6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090,737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10%=NTD522,6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40%=NTD2,090,737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2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57,86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231,460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10%=NTD557,86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40%=NTD2,231,460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2年4月至5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11,00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044,028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10,069*10%=NTD511,00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10,069*40%=NTD2,044,028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