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614
發言時間:2023-06-27 18:0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27
2.減資基準日:112/07/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相關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476,055,355股,
每股面額為10元(新台幣,以下同),共計4,760,553,550元。
三、本次虧損減資1,758,122,85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75,812,285股,用以強化公司
財務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每股盈餘;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
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36.93105921%。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300,243,070股,每股面額10元,
減資後換發金額3,002,430,700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
630.6894079股(即每仟股減少369.3105921股);減資後換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8月16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2年8月17日起至112年8月25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8月20日(因最後過戶日112年8月2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請於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2年8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8月21日起至112年8月25日止。
(五)減資換股基準日:112年8月25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12年8月28日。
(七)本次換發之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三)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
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
七、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
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
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八、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
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2/08/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8/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2/08/28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00,243,070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112年6月26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0990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
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