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470
發言時間:2023-06-27 14:09:5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葉泉發
董事-葉柏亮
董事-葉清澤
董事-楊耀州
董事-葉國暉
董事-葉守焞
董事-許榮信
獨立董事-周福南
獨立董事-廖武忠
獨立董事-黃信義
獨立董事-施淙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葉泉發 兼任
大同染整(股)公司 董事長
聯旺興業(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葉柏亮 兼任
聯發紡織纖維(股)公司 董事
大同染整(股)公司 董事
聯旺興業(股)公司 監察人
(3)董事-葉清澤 兼任
聯發紡織纖維(股)公司 董事長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同染整(股)公司 董事
(4)董事-楊耀州 兼任
大同染整(股)公司 董事
(5)董事-葉國暉 兼任
聯發紡織纖維(股)公司 董事
大同染整(股)公司 監察人
(6)董事-葉守焞 兼任
集盛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宏遠興業(股)公司 董事
儒鴻企業(股)公司 董事
(7)董事-許榮信 兼任
大同染整(股)公司 董事
(8)獨立董事-周福南 兼任
綸欣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9)獨立董事-廖武忠 兼任
豐偉纖維(股)公司 董事長
(10)獨立董事-黃信義 兼任
南亞塑膠(股)公司 顧問
(11)獨立董事-施淙文 兼任
南亞塑膠(股)公司 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權總數:74,882,910權,贊成權數:74,862,010權/99.97%
、反對權數:12,149權/0.01%、無效權數:0權/0%、棄權/未投票權數:
8,751權/0.01%、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葉清澤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葉清澤 兼任
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聯發: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楊街道22號大街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杭州聯發:彈力絲、聚酯纖維加工絲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