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875
發言時間:2023-06-21 18:23:5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王建志
(2)董 事: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顏文旭
(3)董 事:甘 霈
(4)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5)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孔德鈞
(6)獨立董事:吳力人
(7)獨立董事:張文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 事:王建志
鳳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吉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2)法人董事代表人:顏文旭
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3)董 事:甘 霈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
(4)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太豪生醫(股)公司法人董事
精準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
康博醫創(股)公司法人董事
(5)法人董事代表人:孔德鈞
QT Medical, 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6)獨立董事:吳力人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杉管理顧問水牛生技基金投審委員
上海復興醫藥集團顧問
(7)獨立董事:張文昌
台北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1~113/10/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3,152,984權,贊成權數82,592,872權,
佔總權數99.3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