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股票代號:4117
公司名稱:普生
發言時間:2023-06-16 18:22:1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德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宗慶
董事:香港克麗緹娜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碧華
董事:林孟德
獨立董事:莊哲仁
獨立董事:吳金洌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郭旭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31,535,307權
反對182,303權
棄權1,937,591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