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5321
發言時間:2023-06-16 15:04:2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廖承豪
董事:劉嘉誠
董事:藤美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朝正
董事:林郁萍
獨立董事:蕭珍琪
獨立董事:謝進益
獨立董事:鐘靜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
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在不損及公司權益之情況下,同意解除該
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照案通過。
出席表決權數23,446,983權(含電子投票權數17,587,833)
表決結果如下:
贊成22,929,682權;佔總表決權數97.79%
反對3,438權;佔總表決權數0.01%
無效0權;佔總表決權數0.00%
棄權及未投票513,863權;佔總表決權數2.19%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獨立董事:謝進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新長橋塑料有限公司 董事
天津新龍橋塑料有限公司 監事
寧波新橋塑料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新長橋塑料有限公司:東莞市沙田鎮港口工業區
天津新龍橋塑料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稅區東方大道166號305室
寧波新橋塑料有限公司:寧波市北侖區金雞山路9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新長橋塑料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工程塑料
天津新龍橋塑料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一般級及工程級聚苯乙烯工程
塑料及其製品、加工品
寧波新橋塑料有限公司:工程塑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