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434
發言時間:2023-06-16 14:07:0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2)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
(3)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青芬
(4)董事: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敏章
(5)董事:謝明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1,164,584,080權;經票決結果:贊成1,122,766,614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55,247,196權),占表決權總數96.4%;反對772,118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772,118權);無效0權;棄權及未投票41,045,348權(其中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1,045,348權)。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