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台中市北屯區土地之估價結果
股票代號:2548
發言時間:2023-06-14 14:24:0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台中市北屯區美和段土地。
(2)土地坐落:台中市北屯區美和段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2/6/2~112/6/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4,794.21平方公尺,約1,450.25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72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44,18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祭祀公業法人台中市林隆吉。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評估,最終決
定價格為每坪新台幣71萬元。
(2)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評估,最終決
定價格為每坪新台幣73萬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陳志豪。
(2)楊尚泓。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8北市估字第000268號。
(2)109北市估字第00028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房屋及車位出售或出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