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競業限制
股票代號:1442
發言時間:2023-06-13 17:21:0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劉炳華,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山海豐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