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6154
發言時間:2023-05-31 17:35:5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宜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錦昌
董事:王清溪
董事:黃彥博
獨立董事:陳石城
獨立董事:郭清寶
獨立董事:孫思源
獨立董事:黃正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