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3030
發言時間:2023-05-31 15:55:5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
(1)陳玠源先生
(2)范光照先生
(3)陳錦隆先生
二.獨立董事
(1)傅幼軒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二分之一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