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6474
公司名稱:華豫寧
發言時間:2023-05-24 18:06:0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連智民
(2).董事:黃炳順
(3).董事: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崇敏
(4).董事:鄭凱倫
(5).獨立董事:羅瑞霖
(6).獨立董事:原玉玲
(7).獨立董事:黃祥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且無損及本公司利益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含電子方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連智民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連智民: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執行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21號302部位36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積體電路、IC等電子產品之技術服務及貿易代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