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大成維京控股有限公司公告
出售大陸地區投資事業部分股權事宜
股票代號:2027
發言時間:2023-05-11 16:5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5/11至民國112/5/1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大成維京控股有限公司處分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47.5%股權及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40%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金額人民幣102,855千元(折合新台幣455,956千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 /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美金5,100千元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美金11,935千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和銷售不銹鋼閥門及不銹鋼精密鑄造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人民幣91,944千元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人民幣94,990千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人民幣24,138千元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人民幣-1,998千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石家庄大成冀台機械有限公司:美金4,840千元
大成(博野)機械有限公司:美金11,935千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河北嘉普科技有限公司/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考慮相關的交易稅負後,預估處分損失約人民幣550萬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目前暫訂112年5月22日簽約,簽約之日起15日內,收取人民幣3500萬元。
2、辦理工商登記前,收取人民幣3500萬元。
3、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15日內,收取扣除代繳稅款後之剩餘款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財務報表淨值、同業市值及未來展望等因素及獨立專家勝傑會計師事務所
就價格合理性出具意見書,綜合評估後決定。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公司未來長期規劃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31,854千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7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86%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5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6,852千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53%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6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8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38,312千元
110年:新台幣8,778千元
111年:新台幣70,646千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勝傑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塗勝傑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591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