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茂林光電(台灣)
新增資金貸與他人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股票代號:4935
發言時間:2023-05-10 14:2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茂林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8,27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1,03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1,4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2,51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50,89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166
5.計息方式:
依主要往來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期到期還本
(2)日期:
一年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77,92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