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二筆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8454
發言時間:2023-04-28 18:43:0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一、第1-8層及10層E區續租: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0號、90號之1及98號之1【1樓至3樓】;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2號、96號及98號【1樓至8樓】;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2號【10樓E區】
二、第9層新承租: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92號、96號及98號【9樓】
2.事實發生日:112/4/28~112/4/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 第1-8層及10層E區續租:
(一)交易單位數量:22,364.43平方公尺,折合6,765.24坪
(二)每單位價格:
1.第1租賃年度:
1樓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180元/坪/月(未稅)
1樓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499,883元/月(未稅)
2樓以上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435元/坪/月(未稅)
2樓以上租金總金額:新台幣8,720,811元/月(未稅)
2.第2、3租賃年度按第1租賃年度之租金金額為基礎向上調升5%及
第4、5租賃年度按第3租賃年度之租金金額為基礎向上調升5%
(三)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631,379,936元
二、第9層新承租:
(一)交易單位數量:2,823.24平方公尺,折合854.03坪
(二)每單位價格:
1.第1租賃年度: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435元/坪/月(未稅)
租金總金額:新台幣1,225,533/月(未稅)
2.第2、3租賃年度按第1租賃年度之租金金額為基礎向上調升5%及
第4、5租賃年度按第3租賃年度之租金金額為基礎向上調升5%
(三)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73,214,05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續約原租賃之辦公室及新增租賃辦公室空間,以符合本公司使用需求
前次移轉所有人: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 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01年6月27日(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前次移轉建物面積:35,518.9平方公尺,折合10,744.5坪(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前次移轉金額:共計新台幣7,090,000,000元(含稅,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日期:101年6月27日(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取得建物面積:35,518.9平方公尺,折合10,744.5坪(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取得金額:共計新台幣7,090,000,000元(含稅,依買賣契約書所載)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實質關係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交付或付款條件:月繳
二、租期:
(一)第1-8層及10層E區續租:112/08/01~117/07/31
(二)第9層新承租:112/09/01~117/07/31(112/09/01~112/09/30為免租期)
三、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使用權資產採購管理辦法議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740,876,62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滿足辦公空間使用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4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4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