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股票代號:4155
發言時間:2023-04-17 17:42:4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長青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62.24%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
(1)公司名稱:普元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59.71%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所需
(1)公司名稱:RMD Mediaids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銷貨客戶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99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99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99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第37題規定,
本公司已採取法律行動,並經董事會決議屬資金貸與性質。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第一筆:本票
第二筆:本票
第三筆:無
(2)價值(仟元):25,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9,79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657
5.計息方式:
自借款日起算,年利率約2%。
6.還款之:
(1)條件:
第一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二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三筆: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商業仲裁。
(2)日期:
第一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二筆: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第三筆: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進行商業仲裁。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99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第三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第37題規定,
本公司已採取法律行動,並經董事會決議屬資金貸與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