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美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2477
發言時間:2023-03-22 17:37: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美隆電聲器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且有業務往來.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44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9,82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44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26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東莞美隆電聲器材有限公司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87,57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5,237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視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營運狀況,於借款期限內還清
(2)日期:
借款日起一年內還清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0,26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5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美達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本次資金貸與東莞美隆電聲器材有限公司
授權期間112年3月24日至113年3月23日止,原舊授權已無動支餘額且將於112年
3月23日到期,因董事會提前於112年3月22日召開,致使本次公告時點資金貸與
餘額有重複計算,為實質並無超限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