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事宜
股票代號:6171
發言時間:2023-03-22 16:49: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大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受主要管理階層控制之個體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33,40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8,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2,4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90,4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90,42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合建融資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6,3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22,26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到期日或還款日
(2)日期:
融資到期日或還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417,33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440,4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8.5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8.5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17,417,338(仟元)
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財務報表淨值之15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
淨值100%。1,833,404*150%=2,750,106(仟元)
2.基於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者,
不受上述限制。其背書保證總額度不超過淨值之八倍,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
限額不超過淨值之四倍。1,833,404*8=14,667,232(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