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8489
發言時間:2023-03-21 17:41:1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2號五樓本號及之1號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8號九樓之八
2.事實發生日:112/3/21~112/3/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2號5樓482.36坪、18號9樓之八112.11坪
(2)租金金額:2號5樓112/04/01~113/03/31每月新台幣363,900元;
13/04/01~114/03/31每月新台幣381,800元;
114/04/01~115/03/31每月新台幣400,500元。
18號9樓之八112/04/01~113/03/31每月新台幣81,900元;
113/04/01~114/03/31每月新台幣85,900元;
114/04/01~115/03/31每月新台幣90,000元。
(3)使用權資產金額:2號5樓新台幣13,413,610元、
18號9樓之8新台幣3,017,14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三明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係關係人取得本公司原承租辦公室之所有權
後由本公司續租,且經比較與鄰近地區租金行情相近。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合約規定每月1日前支付租金,2號5樓112/04/01~113/03/31每月新台幣
363,900元;113/04/01~114/03/31每月新台幣381,800元;
114/04/01~115/03/31每月新台幣400,500元。
18號9樓之八112/04/01~113/03/31每月新台幣81,900元;113/04/01~114/03/31每月新
台幣85,900元;114/04/01~115/03/31每月新台幣9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3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3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6條第3項規定,委請詳崴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王泊翰會計師進行價格合理評估,並參酌第16條第1項交易成本合理
性評估方法後,出具價格合理性專家意見書,本公司預估帳列使用權之租金並
未高於推算之使用權租金,尚無不合理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