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第十次買回庫藏股
股票代號:8027
發言時間:2023-03-21 14:05: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89,984,86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2/03/22~112/05/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313,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11/14 ~ 111/12/13 、預定買回股數(股):15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49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9.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10/14 ~ 111/11/11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98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9.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0/09/22 ~ 110/10/15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83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3.00
(4)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0/08/18 ~ 110/09/17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83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3.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考量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成交量狀況及資金的有效運用分批買回,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12年03月21日董會決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1,000仟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0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之合理價格區間為35.77元至78.75元,其董事會決議預計買回之價格區間介於50
元至70元間,符合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